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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李先生出示自己訂機票時收到的手機短信。重慶晨報記者 甘俠義 攝
很多人可能想不到,自己不拖欠銀行的錢,做生意不賴別人的賬,怎麼也會成瞭老賴。市民李先生和北京來的唐先生最近準備買飛機票時才發現,自己成瞭失信被執行人,這讓他們感到奇怪。
經過查詢發現,事情和他們以為多年前就解決瞭的問題有關。
7年前的一次交通罰款
讓他坐不成飛機去度假
昨日,市民李昕站在財富中心附近的一個公交站,盯著手機嘆瞭口氣。他原本想提前購買到三亞的飛機票,好帶著老婆娃兒去過春節,可因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他無法買機票。
但李昕感到奇怪,自己怎麼會成瞭“老賴”?
買機票時才發現自己成老賴
33歲的李昕最近有些鬱悶,原本和傢人約好在三亞過春節,但很可能因為自己無法購買機票而泡湯。“今天還是出不瞭機票。”李昕搖瞭搖頭,鬱悶地說。
帶上老婆孩子去三亞,原本是很高興的一件事,他已經托三亞的朋友預訂瞭5星級酒店的兩個房間,一共3個晚上。1月2日下午兩點過,他前往江北機場買票,“孩子還小,隻能帶戶口買票,我直接去瞭機場。”
到達機場後,他在南航和國航櫃臺都無法買票。每次工作人員輸入他的身份證信息,電腦屏幕上就會顯示:旅客1為失信被執行人,如有疑問請聯系執行法院。
這樣的意外讓李昕措手不及,他說:“本來那段時間的票就不好買,我今天查的時候去三亞的就隻有頭等艙瞭,回來的航班連頭等艙都沒得瞭。”
而失信被執行人,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老賴”。李昕不知道,還能不能按照之前的計劃,和傢人到三亞過年。賓館的錢當地的朋友已經幫他墊付,如果去不瞭,可能面臨上萬元的損失。
跟7年前一次交通違法記錄有關
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顯示,李昕是由於2008年3月13日,在沙區陳傢灣附近,因未按交通信號通行被高速執法隊員處罰200元未繳納而被納入失信系統。但讓李昕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這件事當時早就已經解決瞭。
“當時開瞭通知書後,通過監控這些證據,已經證明我沒有違法。”李昕記得,為瞭這件事,當時跑瞭三四趟高速執法,最終沒有被罰款,同時也消除瞭自己的違法記錄。
查詢不到自己的違法記錄後,李昕當時覺得這件事已經瞭結,沒想到會在將近7年後的某一天產生如台中商標權申請此嚴重的後果。2009年,李昕年審駕照時並沒有被告知有違法記錄。昨日上午11點過,李昕輸入自己的車牌查詢高速違法記錄,也顯示為目前沒有違法記錄。
早已向法院大陸註冊商標申請撤回執行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李昕撥打瞭重慶晨報公眾服務中心966966熱線,想請記者幫他弄清楚。隨後,重慶晨報記者致電高速執法一支隊。
相關負責人經過調查,發現李昕的案件有些奇怪。下達罰款通知書後15個工作日內,沒有繳納罰款,高速執法會依法向法院申請行政裁定。行政裁定後,在送達相關法律文書15天之後,高速執法依法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因聯系不上當事人或者相關法律文書無法送達,就會被納入失信名單,成為失信被執行人。
但根據執法隊員出示的《撤回執行申請書》顯示,早在2008年11月7日,高速執法隊員就已經向江北區人民法院申請對李昕罰款一案撤回執行。
得到這個答復後,李昕更加摸不著頭腦。“既然已經撤回執行瞭,為啥子還上瞭法院的失信系統呢?”
當事人有商標註冊時間義務到法院講明情況
去年10月,李昕坐過飛機出差到昆明、貴陽等地,都可以買票,也從來沒有接到過法院的通知。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瞭解到,李昕的失信信息是2014年12月29日公佈的,也就是說,從去年12月29日起,他就無法正常購買飛機票。
這個突如其來的變化讓他的春節旅行計劃受瞭影響,他還沒想好該怎麼辦。“去可能還是要去,房錢都已經付瞭。”他嘆瞭口氣說,“坐飛機可能就不太現實瞭。”不過,他還是有不少疑問:“這樣的失信記錄是否可以消除?會不會對以後的生活造成影響?”
江北機場負責人表示,這類失信被執行人無法購買機票,工作人員隻能建議當事人聯系法院,消除失信記錄後再進行嘗試。同時,他提醒市民在購買機票之前,最好查詢一下自己的失信記錄,以免耽誤行程。
江北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該起事件中,李昕相當於已經和高速執法部門進行瞭“私瞭”,但雙方當事人有義務到法院講明情況,完善結案手續,才能依法取消對被執行人的失信懲戒,從失信名單上消除記錄,消除國際商標註冊後,對以後的生活也不會帶來不便。
李昕站在公交車站,望著川流不息的車流,忐忑不安,他不知道,他的失信記錄什麼時候才能消除。
生意人買機票被拒
可能和一次打架有關
唐先生來重慶辦完事,本來準備坐飛機到雲南昆明,卻沒想到,自己成瞭失信被執行人,買不瞭機票。“我從來沒有賴過賬,怎麼就成瞭‘老賴’呢?”唐先生困惑地說。
由於買不瞭機票,上周一上午9點過,他不得不乘坐火車離開重慶。
無法買機票耽誤他談生意
去年12月26日,唐先生來重慶處理生意上的事。按照他的行程,重慶的事辦完後,應該到貴州興義市洽談下一個項目。由於沒有直達的飛機,他準備先飛到雲南昆明,再到興義市。然而12月28日,他卻始終買不到機票。代售點的工作人員稱,唐先生的身份證號碼錄入系統後,顯示此人被法院限制坐飛機,買不瞭票。
“代售點的工作人員說,我是失信被執行人,就是‘老賴’。”唐先生氣憤地說。等到12月29日,他依然沒有買到機票,他準備先回北京傢中。但前往北京的機票同樣買不瞭。唐先生想不起來,自己什麼時候成瞭“老賴”:“我沒辦過信用卡,也沒有貸過款,怎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啥時候欠款1230元?
經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唐先生的確被列入其中。立案時間為2008年12月3日,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佈時間為2014年12月25日。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一欄中寫著:被申請人給付申請人1230元,履行情況為未履行。
提到這件事情,唐先生才有瞭一些印象。他表示,2008年時自己因打架被起訴,不過,當時已經處理好瞭,醫藥費也賠償瞭一兩萬元。他非常困惑:“怎麼現在又多出來個1230元?”因為這件事,他耽誤瞭生意,據他稱“損失可能上億元”。
“就因為我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和對方見面,現在對方就認為我不誠信。”唐先生說,如果不是湊巧要買飛機票,他還壓根不知道這件事。他準備就這件事,向相關法院要個說法。“最起碼,打個電話告知一聲,本來隻有1000多元的事,把我的合同都耽誤瞭。”唐先生不知道,失信記錄還會對他的生活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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